4月14日讯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甘交易医字〔2021〕33号)要求,现对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共500个(不含已公布中选甘肃药品60个),按照我省相关调整政策,拟纳入监测结算系统交易的31个,拟保留原平台交易的129个,拟暂停交易的278个,拟新增阳光挂网16个,拟不予挂网的46个。对过评药品挂网满3家但其价格明显高于未过评药品价格的,暂保留未过评药品挂网资格。
二、公示期及相关要求
(一)公示期: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二)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业务咨询:0931-2909192、2909385、290938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电子邮箱:gansuypzb@163.com
附件:第四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企业申报结果公示表.xlsx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