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执行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地位

2021-06-03 15:41:23  阅读:87370 来源:

  6月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为乡村医疗卫生行业带来哪些变化呢?

  1.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受法律保护

  很长一段时间来,经费不足成了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总给人一种“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的感觉。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或将改变一些问题,毕竟这是法律,其效力远比行业法规、指南等更有说服力。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毫无疑问,乡村医疗卫生健康行业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率会越来越高,不能可干可不干。

  2.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水平提高

  笔者在农村从事医疗工作近30年,从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除经费外,就是人才参差不齐,难用一个制度管好这些人。

  比如,一个镇范围内假如有25名乡村医生,从小学未毕业到大学专科的学历都有,年龄从20岁左右到60多岁都有,如何用一套方案来让这25人都听懂并干得好?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的规定。也就是说,未来的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必将通过培训、进修等模式走向质量一体化上来。

  此外《乡村振兴促进法》还规定,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仅这一规定就能将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整体水平提高,毕竟法律赋予的鼓励并非空话,必将付诸行动。

  3.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提高

  很长时间以来,制约县乡村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只是人才不足,还有留人难问题,这个问题的直观原因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不高。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的规定,这一法律条文将让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看到曙光。

  待遇提高了,自然会留住人才。这个待遇不仅是医疗卫生人员个人待遇,而是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乡村环境变好整体待遇。

  通过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提高县乡村条件,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会越来越好的,这包括社会待遇、公平待遇等。

  4.县域医共体更加紧密

  当前,各地在探索县乡村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医共体模式发展,试图将县乡村医疗卫生质量总体提高。

  目前情况是,部分地方还存在因县乡村人员参差不齐的原因,就算“连起来”“共起来”依旧难取得质的发展。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提出,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也就是说未来不管是从人才培养角度,还是从规划发展角度,都将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人员整体考虑其中,从而实现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

  5.乡村诊所质量提升

  当前,我国基层诊所主要集中在县城以及城郊或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条件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街道,而村一级和条件比较差的乡一级,个体诊所比较少,甚至从未有过。

  原因非常简单,个体诊所在这些地区难生存,到这些地区开办诊所,很难让医师获得应有的获得感,比如职称评审、精神文明建设等,鲜有见到相关评优活动将这些地方的个体诊所纳入其中。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这个规定将为农村诊所繁荣提供保障,支持应该是全方位的。

  6.普及医疗卫生健康知识将常态化

  目前,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等取得效果并不明显,原因主要还是出在“接受者是外行,隔行如隔山,难真正从心底里接受;传播者专业参差不齐,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繁忙缺少时间传授。”

  《乡村振兴促进法 》的“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醒人们,未来或将有专业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知识普及,让人民群众接受健康知识普及成为常态化。

  毫无疑问,有上述内容的呈现,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将发生质的转变,正如《乡村振兴促进法》中规定“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试想,若真正达到县乡村一体化发展,村卫生室医生、卫生院医生和县级医疗机构医生都是同等身份,其工作目标都是向着想尽办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健康福祉,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将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未来,护佑人民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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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执行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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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6月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实

  6月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实施将为乡村医疗卫生行业带来哪些变化呢?

  1.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受法律保护

  很长一段时间来,经费不足成了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之一,总给人一种“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的感觉。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或将改变一些问题,毕竟这是法律,其效力远比行业法规、指南等更有说服力。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毫无疑问,乡村医疗卫生健康行业获得各级政府的支持率会越来越高,不能可干可不干。

  2.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水平提高

  笔者在农村从事医疗工作近30年,从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除经费外,就是人才参差不齐,难用一个制度管好这些人。

  比如,一个镇范围内假如有25名乡村医生,从小学未毕业到大学专科的学历都有,年龄从20岁左右到60多岁都有,如何用一套方案来让这25人都听懂并干得好?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支持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的规定。也就是说,未来的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必将通过培训、进修等模式走向质量一体化上来。

  此外《乡村振兴促进法》还规定,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工作,仅这一规定就能将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整体水平提高,毕竟法律赋予的鼓励并非空话,必将付诸行动。

  3.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提高

  很长时间以来,制约县乡村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只是人才不足,还有留人难问题,这个问题的直观原因是,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不高。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有“对在乡村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实行优惠待遇”的规定,这一法律条文将让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看到曙光。

  待遇提高了,自然会留住人才。这个待遇不仅是医疗卫生人员个人待遇,而是乡村振兴战略带来的乡村环境变好整体待遇。

  通过乡村振兴战略,整体提高县乡村条件,县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会越来越好的,这包括社会待遇、公平待遇等。

  4.县域医共体更加紧密

  当前,各地在探索县乡村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医共体模式发展,试图将县乡村医疗卫生质量总体提高。

  目前情况是,部分地方还存在因县乡村人员参差不齐的原因,就算“连起来”“共起来”依旧难取得质的发展。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提出,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也就是说未来不管是从人才培养角度,还是从规划发展角度,都将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人员整体考虑其中,从而实现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

  5.乡村诊所质量提升

  当前,我国基层诊所主要集中在县城以及城郊或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条件较好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街道,而村一级和条件比较差的乡一级,个体诊所比较少,甚至从未有过。

  原因非常简单,个体诊所在这些地区难生存,到这些地区开办诊所,很难让医师获得应有的获得感,比如职称评审、精神文明建设等,鲜有见到相关评优活动将这些地方的个体诊所纳入其中。

  《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这个规定将为农村诊所繁荣提供保障,支持应该是全方位的。

  6.普及医疗卫生健康知识将常态化

  目前,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开展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等取得效果并不明显,原因主要还是出在“接受者是外行,隔行如隔山,难真正从心底里接受;传播者专业参差不齐,心有余而力不足,工作繁忙缺少时间传授。”

  《乡村振兴促进法 》的“支持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办乡村诊所、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提醒人们,未来或将有专业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卫生知识普及,让人民群众接受健康知识普及成为常态化。

  毫无疑问,有上述内容的呈现,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将发生质的转变,正如《乡村振兴促进法》中规定“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试想,若真正达到县乡村一体化发展,村卫生室医生、卫生院医生和县级医疗机构医生都是同等身份,其工作目标都是向着想尽办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健康福祉,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将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未来,护佑人民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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