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讯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公告》和《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JLYPCG-2021-1)》的要求以及实际工作安排,现公布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批投标企业和中成药审核结果:
一、公布内容
1.第三批投标企业审核结果
2.第三批投标中成药审核结果
二、其他事宜
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上述药品报价工作,请相关企业及时关注网站通知。企业填报药品价格时应符合合理的差比关系且满足以下要求:
1.同一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相同)在同一省份,有多个包装中标的,应分别折算成最小制剂价格(制剂价格=包装价格/包装数量),取最低的制剂价格作为该药品在该省的中标制剂价格。
2.参加投标的药品,如在当前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中有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其他规格药品中标的,以中标药品规格差比后的最低价格再与企业上报的全国最低价格比较,取较低的价格作为限价。
3.其他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1.第三批投标企业审核结果.xlsx
2.第三批投标中成药审核结果.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