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水下考古中心副主任崔勇随后在探潜后表示,在水下46米处确实有人体骸骨存在,从发现的个体颅骨来看,有10多具。结合当地群众的介绍,专家初步认为,这些人体骸骨属于清末民初时期。
此外,专家还在潭中发现了两块夯土的建筑构件,呈约50厘米×40厘米大小的长方形状。岩前村现年86岁的黎伯姆老太告诉记者,从她嫁到岩前村时便听说,数百年来,绿窟潭一直是岩前村及周边村庄李姓宗族惩违反乡规民约及封建族规村民之地。
村妇不守妇道、村中男子做贼偷盗等,都有可能被锁上铁链装入竹编“猪笼”投入绿窟潭中沉入水中毙命,叫“浸绿窟”,为当时最严厉的刑罚。在当地,小孩子夜间不听话哭闹,大人只要说声再不听话便去“浸绿窟”,孩子立即噤声。
图为当地86岁黎伯姆在讲述绿窟潭故事。与岩前村相邻的横庄村村民李叔证实,他爷爷曾告诉他,当时村里有一位叫肖耀义的男子,长得一表人材功夫了得,专门偷盗当地无良富户财物救济穷困村民。1945年,肖耀义不幸落入当时的族长肖耀明等人之手,被活活跺烂双手装入“猪笼”投入。
影视剧还原“浸猪笼”私刑。古时候的女子,死掉了丈夫,就必守寡,从一而终,不得改嫁。那时候的道德规范就是如此,尤其是针对女性…好女不侍二夫亦由此而知!道德从来都跟特定时代和特定社会的文化习俗,或者个别社群的传统和信仰分不开。
影视剧还原“浸猪笼”私刑。浸猪笼是一种非常封建的私刑,通常在边远地区。即使是在古代,最普遍的对待通奸的做法,也是交由政府部门来裁判,而非由地方上的所谓“德高望重的前辈”来决定或者来扣帽子决定罪名。